近日,市委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印發《榆林市全域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明確我市全域開展文明城市創建的總體要求、目標任務、基本原則、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,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持續深化提升。
《方案》明確,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,加強對新時代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戰略思考和宏觀謀劃,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,全面推進全市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社會、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各方面工作,對標公民道德、公共環境、公共秩序、公共服務、公共文化、公共關系、公共風尚等要素,大力實施文明城市創建提升行動,著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質、城市文明程度、城市文化品位、群眾生活品質,努力建設崇德向善、文化厚重、和諧宜居的文明城市。
《方案》提出,在全域開展文明城市創建中,要堅持以人為本,突出道德內涵;堅持全民參與,突出群眾主體;堅持協調創新,突出城鄉共建;突出統籌布局,突出問題導向;堅持建管并重,突出機制建設。以公民道德建設、公共環境改善、公共秩序維護、公共服務提升、公共文化服務、公共關系建立、公共風尚傳播“七大行動”為重點任務,形成上下聯動、左右互動、全民行動的創建格局。
《方案》要求,各縣市區要把文明城市創建做成民生工程,加速推動形成“全域創建、人人參與”的良好格局,以“釘釘子”精神和抓鐵有痕的干勁,一錘接著一錘敲,一項一項去覆蓋,把任務落實到具體牽頭單位、把責任分解到具體承辦人員,加強統籌協調。各職能部門要緊密配合,形成合力,切實抓好各個環節,不留死角,形成全覆蓋、全達標,讓文明創建在榆林遍地開花,為全市創文工作打下良好基礎。